借用規定
1.開放借用空間:由教務處註冊課務組、教學資源中心以及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管理之空間。
2.開放借用對象:具有本校帳號密碼(THU-NID)之
(1)教師
(2)職員
(3)學生:社團社長、副社長、執行秘書、活動長
3.注意事項:
(1)請務必遵守各場地規定事項,切實留意使用安全。
(2)僅提供該場地空間現有設備使用,若為須用電之室內場地,請自備電卡。
(3)使用完畢後,請務必將現場設備恢復原狀,並共同維護空間整潔。如未遵守,將視情況取消其借用資格。
(4)如因借用室內空間日期為假日時段,須另借用鑰匙自行開關門。若為註冊課務組管理之教室,請於借用日期前一日(上班日),持個人證件至註冊課務組領取鑰匙並暫押證件。並於借用日期後隔天(上班日)中午12點前,將鑰匙送還註冊課務組並同時取回證件。